对喷涂类项目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,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:
1、首先应从源头控制,采用低苯或无苯的环保油漆,禁止使用含苯的涂料、稀释剂和溶剂,禁止使用含铅白的禁止使用含红丹的涂料,禁止使用含苯、汞、砷、铅、镉、锑和铬酸盐的底漆等[可参照《清洁生产标准汽车制造业(涂装) ( HJ/T 293-2006)对原材料指标的基本要求》。
2、尽量采用固体分含量高的涂料(一般应大于60%),采用可挥发性溶含量低的涂料(如水性涂料、节能型粉末涂料、紫外线固化涂料等)。
3、改进喷涂工艺提高工件表面着漆率、提高涂料利用系数及回收利用率、减少涂料或油漆用量,从源头上减少有机废气的产生。
4、根据喷涂作业面积的大小及涂料使用量分析是否需要设置喷漆室,若需设置喷漆室、烘干室等,必须采取净化处理、回收或综合利用等措施(参见涂装作业安全规GB 6514、GB 14443、GB 14444等);若不设置喷漆室需在作业区加装
顶篷过滤棉集气罩,由引风机引出集中净化处理后敬,并确保有机废气达标排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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